据此前媒体报道,2015年11月,国内便出现了首起恶意退款案。浙江金华一名“90后”徐某利用苹果App Store平台进行大量充值,然后胡编理由恶意申请退款,在半年内作案数十次,非法获利近万元。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波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用户没有理由恶意退款,违反充值网络协议约定,苹果公司可以拒绝退款,依据平台协议操作;如果苹果公司在完成退款后,有证据证明代退人和用户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伪造退款情形,可以起诉;此外,如果苹果公司、游戏公司有证据证明代退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倒卖数据、侵入计算机系统、甚至敲诈勒索,可以报案。
“如果是单纯利用苹果公司的相关规则来协助苹果用户进行退费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当性质上升到恶意退费的程度,退费后相应的产品、服务没有撤销时,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来骗取退款会构成诈骗罪。但首先如何界定恶意,恶意的证据是否能够获取,难度很大。”刘波说。
在刘波看来,对于恶意退款,存在“无正当理由、平台或游戏公司提供不了相应服务、虚构情形”等情况,但都需要证明“恶意”。
不过,李俊慧认为,不管苹果内部审核与否,只要是虚假事实,用户滥用苹果退款规则,实现非法退款,就涉嫌犯罪。
“即使用户是因误充申请退款,尽量不要找第三方进行代退,代退不仅会加大个人账户的使用风险,有可能因账户异常被封禁,同时也会有用户隐私泄露、被骗取手续费的风险。”孙燕飚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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